2月22日,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《德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》(德委编发〔2018〕3号),对德阳市供销社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。
规定中明确了市供销社机关的职能调整、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。核定市社机关事业编制20名(参公管理18名,后勤服务人员2名),其中主任1名(正县级)、副主任2名(副县级),监事会主任1名(正县级),副主任1名(副县级),科级领导职数8名。
据悉,此举是德阳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》、省委省政府《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》的一项重大举措,为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、职能设置,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,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。